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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选登

及时回复市民质疑

2019年02月21日 来源: 作者: 字体:  

受理时间:2019年2月17日

广阳区名人小区居民李先生来电反映:该小区2号楼为住宅楼,但市房管局下发的不动产登记证标注为公寓楼。

答复时间:2019年2月21日

市房管局接到交办件后回复:名人小区2号楼是由廊坊市城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经核实,在办理初始登记手续时,开发商提供的规划尺寸定位图中显示2#楼性质为公寓商业,按照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于2013年10月为其办理了初始登记手续,依据规划定位图房屋设计用途为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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