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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018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浓度均排全省第4名

2019年01月24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字体:  

(记者 高原 孟洁 通讯员 卢艳丽)近日,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2018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廊坊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94,PM2.5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在全省均排第4名。

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小到大排序依次是: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廊坊、衡水、沧州、保定、邯郸、唐山、邢台、石家庄。其中,廊坊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94,全省排名第4名。

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幅度由大到小排序依次是:衡水、保定、邯郸、石家庄、邢台、廊坊、秦皇岛、唐山、沧州、承德、张家口。其中,廊坊同比下降10.1%,全省排名第6名。

按PM2.5浓度由低到高(好到差)排序依次是: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廊坊、沧州、唐山、衡水、保定、邯郸、邢台、石家庄。其中,廊坊PM2.5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4名。

按PM2.5浓度同比下降幅度由大到小排序依次是:保定、邯郸、衡水、石家庄、邢台、秦皇岛、廊坊、沧州、唐山、承德、张家口。其中,廊坊下降13.3%,全省排名第7名。

在全省168个县(市、区),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同比变化幅度排名和按PM2.5平均浓度及同比变化幅度排名,我市10个县(市、区)(其中廊坊开发区数据含在广阳区数据之内)均未进入全省前20名及后20名之中。具体排名情况如下:

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小到大(好到差)排名,我市各县(市、区)排名依次为:三河市(5.66)第33名、大厂回族自治县(5.68)第35名、文安县(5.73)第37名、香河县(5.74)第38名、安次区(5.90)第41名、广阳区(5.99)第44名、永清县(6.09)第49名、固安县(6.14)第53名、大城县(6.25)第59名、霸州市(6.49)第71名。

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幅度由大到小排名,我市各县(市、区)排名依次为:安次区(同比下降11.81%)第69名、文安县(同比下降11.16%)第79名、广阳区(同比下降10.86%)第81名、霸州市(同比下降8.85%)第106名、三河市和永清县(同比下降8.56%)并列第112名、香河县(同比下降7.87%)第117名、大城县(同比下降6.16%)第131名、固安县(同比下降5.83%)第135名、大厂回族自治县(同比下降5.18%)第139名。

按PM2.5平均浓度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我市各县(市、区)排名依次为:三河市(48)第31名,大厂回族自治县和广阳区(51)并列第35名,安次区、大城县、香河县和永清县(53)并列第40名,固安县和文安县(55)并列第45名,霸州市(60)第62名。

按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幅度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名,我市各县(市、区)排名依次为:三河市(同比下降18.64%)第30名、大城县(同比下降17.19%)第40名、广阳区(同比下降15.00%)第60名、永清县(同比下降14.52%)第66名、安次区(同比下降13.11%)第81名、文安县(同比下降12.70%)第84名、固安县(同比下降9.84%)第114名、霸州市(同比下降7.69%)第123名、香河县(同比下降7.02%)第126名、大厂回族自治县(同比下降5.56%)第13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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