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

关于《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落实意见(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9年01月09日 来源: 市发改委 作者: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落实意见》(冀发[2018]59号)精神,按照市领导批示要求,市发改委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落实意见》(征求意见稿)。自2019年1月9日起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希望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于1月23日前反馈至市发改委。

电子邮件:lffwy@126.com

邮寄地址:廊坊市新华路66号市发改委服务业科

联系电话:0316-2317022

 

 

中共廊坊市委 廊坊市人民政府
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落实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59号)精神,加快完善我市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消费品质、优化消费结构、扩大内需潜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培育经济新增长点,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落实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三六八九”基本思路,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顺应京津冀地区居民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着力破解制约我市消费扩大和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消费增长引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供给创新助推消费提档升级,以鼓励企业主导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以强化保障举措完善优化消费环境,以推行绿色消费培育健康消费文化,稳步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引导形成合理消费预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增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促消费与优供给并举。以消费升级为引领,倡导消费者优先,着力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激发潜在消费能力,进一步满足居民多领域、多维度、多层次的消费需求,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切实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在提升供给水平上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营造有利于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提供消费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环境。

——坚持提传统与育新兴并举。切实满足基本消费、持续提升传统消费,着力保障吃穿用消费品质量安全,积极发展满足不同需求的住房市场,促进出行工具类消费优化升级。大力培育新兴消费、不断激发潜在消费,将发展新兴消费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度融合,鼓励企业核心技术研发和服务模式创新,提升新型产品供给体系质量,打造多层次、个性化的消费格局。持续推广绿色消费、鼓励健康理性消费,提升全社会绿色消费意识,鼓励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现代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进可持续消费。

——坚持拓领域与树特色并举。提升城镇居民消费品质,适应居民分层次多样性的消费需求,积极培育重点领域消费细分市场,促进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同步发展、协调发展,壮大消费新增长点。缩小城乡居民消费差距,促进农村消费提质扩容,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增加通信、文化、娱乐等领域消费。激发企业培育特色消费品牌的内生动力,着力打造具有廊坊地域风貌、乡土人情、产业特点的消费品牌,加大特色小镇建设支持力度,构筑区域消费新高地。

——坚持破障碍与强监管并举。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破除制约企业拓展产品服务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鼓励发展平台模式、共享经济等新消费业态,积极培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新热点,支持相关产业加快发展。实施包容审慎有效监管,加强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强化信用激励约束作用,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结合的消费共同治理机制。

(三)目标任务

消费结构明显优化。传统实物类消费提质扩容,服务消费占比稳步提高,文化体育、教育培训、健康养老、休闲旅游等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明显提升,以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为支撑的信息消费规模显著扩大。

消费能力显著提升。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消费领域基础设施不断健全,居民消费率稳步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显著增强,城乡居民消费差距进一步缩小。

消费环境持续改善。覆盖所有市场主体、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全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共享公示平台基本建立,市场监管不断加强,消费者维权机制不断完善,消费者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二、构建多层次多样化消费体系

围绕居民吃穿用住行和服务消费升级方向,适应居民分层次、多样性消费需求,构建更加成熟的消费细分市场,形成若干发展势头好、带动能力强的消费新热点。

(一)提升五大实物消费热点

1.基本消费。加强引导、强化监督,着力增加高品质吃穿用产品供给,引领传统消费提质升级。优化流通设施空间布局,大力发展便利店、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鼓励建设社区生活中心,不断提升便民市场服务质量和服务功能,营造便利的消费环境。积极引导发展绿色餐饮、特色餐饮,培育地方名优特色小吃,适应大众化餐饮消费需求。依托主城区和县城,支持传统商圈调整经营业态和方式,建设高标准现代消费商圈,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消费集聚区,引领城镇高端消费。鼓励发展无人超市、跨境电商等新型零售模式。打造一批线上线下融合,集产品设计、展示、体验购物为一体的时尚“街、廊、馆、店、场”。大力提升新型家电、非电力器具、日化用品等潜力型消费品供给能力,切实提升居民生活消费品质。(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住房消费。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落实房地产管控政策。精准把握中央关于房地产业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的精神,围绕实现供需平衡、满足刚需,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切实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推动已拆迁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租赁住房供应。大力发展长期租赁,积极拓展短租市场,促进短期租赁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着力解决房价过高、房租上涨过快等对消费的“挤出效应”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3.出行消费。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制订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计划,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优化布局,推进充电设施互联互通,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积极探索各类共享出行模式,强化监管举措,建立绿色、节约、社会化的出行消费体系。(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信息消费。大力发展“大智移云”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升新型信息产品供给能力。提高信息消费服务供给质量,着力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扩大信息消费升级覆盖范围,进一步降低网络资费水平,充分释放提速降费改革红利。优化信息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增强信息消费安全保障,加速激发市场活力。(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绿色消费。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积极倡导绿色产品生产,鼓励企业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等产品加大研发力度,支持再制造、资源再生、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拓展市场、扩大规模,创建多元化、立体式供给体系,积极为企业开展经验交流、成果展示分享提供服务。壮大绿色批发市场、绿色电商等流通主体,引导流通企业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逐步扩大绿色产品销售规模,积极发挥绿色商场在促进绿色循环消费方面的示范作用。按照国家和省部署探索建立绿色消费积分制度,形成绿色消费有效保障。通过学校教育、媒体报道、制度引导、监督约束等方式,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消费理念。(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拓展五大服务消费热点

6.旅游消费。以特色小镇、旅游名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为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廊坊特色的全域旅游目的地,打造一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构筑“一核两带八廊八坊”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做足“旅游+”文章,推动旅游产业与商贸会展、文化、农业、体育、科技、康养等元素的结合,发展旅游新业态新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业务合作,探索开发适合旅游消费需要的金融产品。优化旅游产业要素供给,打造香河肉饼、大厂清真美食、八大碗等特色餐饮品牌,推动高端酒店品牌化、度假酒店主题化、经济酒店连锁化、乡村酒店标准化、主题酒店服务个性化,发展多样化旅游住宿设施。(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人行廊坊中心支行、市交通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教育消费。顺应不同层次教育培训消费需求,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深化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推动教育向社会开放、向产业开放。推进教育培训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效衔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相关教育培训实践;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按照规范要求创办普惠性幼儿园;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纠正以功利性为目的、助长超前教育和应试教育倾向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文体消费。加快丝绸之路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市图书馆新馆、美术馆、文化惠民中心等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文化供给质量。整合大厂景泰蓝、大城红木、胜芳南音乐会、安次风筝、永清核雕、固安柳编等地域文化资源,打造“一县一品”县域文化品牌。培育一批特色文化小镇和产业园区,争创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和省级示范基地。以廊坊文化消费云平台、京津冀(廊坊)文化产业博览会、“国展杯”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等载体为支撑,加快创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加强休闲设施建设,发展运动休闲产业。拓展体育康复、体育传媒、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经纪等产业新空间。鼓励可穿戴设备、运动健身指导技术装备和中医药运动康复服务等研发和营销。办好华夏幸福足球、廊坊国际信鸽和渔具展等赛事展会活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康养消费。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和医联体建设,推进医联体建设试点,围绕构建管理、利益、责任、服务共同体进行重点突破。建设统一、开放、共享的廊坊“健康云”,实现跨机构、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为居民和患者提供医疗、健康管理、远程会诊和保健服务。大力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支持医疗机构充分利用穿戴式、植入式智能设备、移动终端、固定终端等设备,积极拓展精准智慧医疗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家庭医生、个体诊所、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等服务载体。(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家政消费。加快居民生活服务业转型升级,探索开展家政服务员注册登记制,落实家政服务人员上岗培训制度,创建示范性家政服务站,引导家政服务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发展,打造运作规范、特色突出、影响力大的区域家政服务知名品牌。加大力度对便民服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建设“互联网+家政”服务平台,融合线上线下渠道,为居民提供便捷服务。推动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家政相关专业,支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和在职培训。(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三大新兴消费热点

适应平台型消费、共享型经济等快速发展需要,加强制度供给,明确运营规则和权责边界,积极培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时尚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

11.共享经济。规范各类共享经济平台发展,健全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强化网约车平台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体系,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支持发展在线短租市场,鼓励有旅游资源的地区在一定规范条件下成立民居共享平台,吸引京津游客来廊。建立对接全省的科研设备共享信息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分享人才智力、仪器设备、实验平台、科研成果等创新资源与生产能力。(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按责任分工负责)

12.数字经济。大力提升“大智移云”产业首位度,增强数字经济供给质量。发展壮大在线教育、智慧健康医疗养老,实施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智慧旅游建设工程等专项行动,扩大数字经济消费范围。大力发展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智慧家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支持智能汽车、服务机器人等前沿信息产品扩大消费规模。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通过信息化改造发展数字连锁业务。支持数字技术在电子商务、金融、教育、医疗、交通、体育、文化、农业等领域中推广应用,促进商业模式创新。(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体验经济。大力发展信息消费体验,鼓励企业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交互娱乐等技术丰富消费体验。引导商圈社交化、情景化和智能化发展。鼓励构建生鲜新零售等新场景应用,打造线上线下业态融合体验模式。积极发展多业态融合消费体验,大力发展乡土风情、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等体验业态。积极发展工业旅游新业态,鼓励工矿企业利用现有厂房、矿山及其他生产设施和设备,开发建设文化类、探险类体验项目。(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品质化便利化消费市场

以品质化、便利化、个性化、绿色化为方向,推动城镇居民提升消费品质,补齐农村居民消费短板,服务京津消费市场,对接国外消费市场,引领城乡消费向更高水平迈进。

14. 拓展城镇消费空间。提升明珠大厦、万达广场和万向城等重点商圈配套设施,完善城市商业功能,打造现代城市商业中心。推动新世纪步行街提档升级,挖掘城市文化内涵,发挥消费集聚作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商旅文体融合、购物体验融合,打造成为浓缩城市历史、彰显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形象的品牌特色街区。引导大型商贸企业、餐饮企业和特色街区开展夜购、夜娱、夜宵等夜间消费服务,推进夜经济发展。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加快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发展,提升城镇居民跨境消费服务水平。推动商贸业态创新,鼓励传统零售企业转变经营方式,由商品销售为主向“商品+服务”转变。(市商务局、廊坊海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补齐农村消费短板。拓宽农村居民消费领域、提升农村居民消费层次、健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加快农村吃穿用住行等一般消费提质扩容,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增加交通通信、文化娱乐、教育健康、汽车等消费。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覆盖,搭建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加强农村供销系统、邮政系统等物流服务设施的建设与衔接,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城乡双向流通渠道。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邮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服务京津消费市场。服务支持 “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建设,加快发展服务京津的现代物流和城市共同配送,着力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物流配送基地、绿色建材家装物流配送基地、日用消费品配送基地、应急储备保障基地,构建环京津1小时商贸物流圈。发挥“京津乐道 绿色廊坊”品牌优势,重点打造廊坊运河风情体验区、廊坊永定河田园观光区、廊坊洼淀生活休闲区三大旅游区,推出乡村休闲、影视文创、温泉养生和骑行竞技四大旅游产品,建设京津冀旅游目的地。加快推进燕达医院二期、香河大爱城等项目建设,着力打造国际化、高档化、信息化的绿色生态医疗健康和老年养护基地,推进环京津健康养老产业圈建设。(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对接国际消费市场。加快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建设,加快设立综合保税区,着力发展保税物流、保税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业务,建设高端国际商品保税贸易基地。鼓励闲置的传统商业综合体加快创新转型,开办“一带一路”国家或区域的免税商店和商品专卖店。加大对我市现有省级海外仓的宣传力度,鼓励其他有实力的企业建立公共海外仓,积极申建河北品牌产品展示中心,为企业提供集产品存储、展示、销售、售后服务一体化服务,助力我市更多企业和产品走出去。(市商务局、市机场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

贯彻质量强市战略,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覆盖消费领域的消费后评价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

18.实施标准制定工程。加快质量安全、品种规格、兼容性、售后服务、回收再利用、检验方法及优势特色产品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探索建立适应消费扩容提质的新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消费市场规则。引导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制定团体标准,全面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制度,支持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内控标准,打造亮丽企业名片。(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实施质量提升工程。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将“同线同标同质”内外销产品由食品企业进一步扩大至日用消费品企业。加快制造业标准化进程,提高关键领域核心竞争力。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和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覆盖。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提高物流全链条服务质量;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培育一批设施先进、标准严格、操作规范、运营稳定的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示范企业。全面推行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制度,坚持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健全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实施品牌创建工程。配合推进全省千项新产品开发、千项名牌产品培育工程,打造一批影响力大、生命力强的知名品牌,加强对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驰名商标等品牌的培育和保护。(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建立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消费环境监测评价制度,构建完善的顾客满意度测评、跟踪反馈评估体系,加强监测结果反馈机制建设。引导平台型企业建立餐饮、家政、互联网医疗等重点领域的服务后评价机制,实行评价信息公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建立消费领域企业信誉等级评价制度。研究制定消费领域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依托重点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建立市场化消费领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健全信用信息发布制度,通过“信用廊坊”“信用中国(河北)”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依法依规向社会发布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信息,为公众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和消费预警提示。(市发改委、人行廊坊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实施放心消费创建工程。加强消费环境建设,进一步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利,进一步推动社会共同责任,广泛开展社会评估评价,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引导,提高消费者主体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改善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

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提高不同群体的收入水平,有效扩大消费能力,提升消费信心,增强消费预期。

24.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增收,有效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等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现金救助、实物救助和救助服务相结合的社会救助方式,确保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有效保障。进一步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有效降低居民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及消费能力。(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加强消费统计监测。按照国家服务消费统计部署,围绕重点服务消费领域,研究建立反映服务性消费发展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和制度,为制定促进服务消费的政策措施提供统计支撑。研究服务消费统计监测方案,加大跨境消费的统计监测力度,全面反映我市居民消费状况。(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加强消费大数据应用。依托各类大数据基地或大数据中心,支持专业化大数据服务企业发展,加快建立反映全市消费动态的大数据平台。积极引导知名商贸企业、社会机构建设相关领域大数据库,探索推动建立大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实时全面掌握我市消费动态,增强分析预测、消费预警和政策响应能力。(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加强消费宣传引导。积极宣传重大政策,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报道、邀请专家解读等形式,合理引导社会消费预期。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健全完善良好的消费宣传引导推介机制,挖掘消费新增长点,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将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纳入全国节能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进一步倡导和培育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逐项抓好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要建立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部门协调机制,制定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文件的政策和措施,加大政策协调力度,统筹促进消费工作。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要按照本意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以更有力的政策、更有效举措切实激发居民消费潜力,为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