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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把监督贯穿“大棚房”清理整治全过程

2018年07月23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特约记者 傅一耀 字体:  

“清理整治‘大棚房’,市县两级党委高度重视,作为县纪委监委,我们坚持把监督贯穿清理整治全过程,深入一线开展重点筛查,结合自查情况,共涉及46名公职人员(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购买租用‘大棚房’,分别下发《警示通知书》和《提醒通知书》,向本人及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提出整改及纪律要求。”据大厂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大棚房”集中整治行动中,大厂县纪委监委积极履行监督首要职责,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监督问责工作专班,全程跟进,严肃查处“大棚房”违纪违规及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立足整改实际,分阶段确定工作重点。初期,以推动“大棚房”迅速、彻底整改到位为重点,组织各单位对党员干部参与开发、购买租用“大棚房”情况进行自查。对不存在参与情况的,由本人向单位党委(党组)做出未参与承诺;对存在参与情况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限内带头整改,并向党组织做出承诺。该县所涉及的46名公职人员全部带头整改,营造了积极整改导向。

整改过程中,县纪委监委以“大棚房”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涉贪涉腐涉黑涉恶问题为重点,开通专项举报电话,发挥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力量,严肃查处4类问题,即,责任单位和工作组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清理整治态度不积极、完不成整改任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工作落后的行为;失职渎职及其他包庇、纵容、指使、干扰专项行动开展,甚至充当“大棚房”背后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实施违法建设不带头认真整改或抵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配合专项行动开展,以及以设施农业为名骗取国家农业补贴行为。

据悉,该县1021栋“大棚房”已于6月底全部完成拆除。县纪委监委10个纪检监察室全部“上阵”,正在逐一核查核实掌握的问题线索,全面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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