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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选登

及时解答市民咨询

2018年04月11日 来源: 作者: 字体:  

固安县马庄镇居民邵先生来电咨询:购买两辆新能源客车,是否能够享受车船使用税减免优惠政策。市地税局接到交办件后回复:反映人购买车辆型号为6601BEV2东宇牌南京金龙汽车和JNQ6605BEV江苏卡威汽车。经查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1号文规定,符合目录的新能源车型可以减免车船使用税。通过查询《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上两个车型均不在列。因此,反映人反映的上述两个车型不符合车船使用税减免政策,不能享受车船使用税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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