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

廊坊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征求《关于创新乡村旅游扶贫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公告

2017年12月12日 来源: 廊坊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作者: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乡村旅游扶贫机制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扶贫工作的现实需要,通过创新机制,充分发挥旅游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解决贫困群众创业、脱贫致富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了廊坊市《关于创新乡村旅游扶贫机制的实施意见》。

现将《关于创新乡村旅游扶贫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请于2017年12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廊坊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廊坊市广阳区爱民道2号,邮编065000),并在信封上注明“旅游扶贫反馈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fslywcycjk@126.com。

附:《关于创新乡村旅游扶贫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中共廊坊市委办公室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创新乡村旅游扶贫机制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乡村旅游扶贫机制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致富增收、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的综合带动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统筹协调、市场运作、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探索扶贫开发与乡村旅游有机融合的新途径、新方式,支持贫困群众开展乡村旅游创业就业,分享旅游发展红利。

二、目标任务

积极培育乡村旅游发展主体,加快产业要素集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切实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到2018年底,全市要形成10个以上乡村旅游片区,打造40个旅游示范村和100个省、市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实现年接待游客1800万人次,初步形成北三县、中部两区两县、南三县乡村旅游基本框架。到“十三五”期末,全市乡村旅游片区达到3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60个,省、市工(农)业旅游示范点150个,实现年接待游客超过2500万人次,直接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2万人。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发改委、财政、国土、交通、规划、农业、林业、水务、科技、教育、工信、宣传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定期组织成员单位会商,统筹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的规划对接、用地保障、行政审批、资金整合等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将乡村旅游工作纳入市、县两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通过集中调度和有效督导,着力破解发展难题,加快乡村旅游业发展。

(二)强化政策保障。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加大对重点旅游乡镇、村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使乡村环境得到有效治理,乡村面貌得到根本提升,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得到极大改善。完善土地供给政策,将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大力发展民宿客栈,通过回购、租赁、置换、退出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房。在符合本地区土地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等前提下,允许村集体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民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允许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合作建房、合作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对利用农用地或者未利用地在不改变用途功能、不固化地面、不破坏耕作层前提下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不视作建设用地。

(三)开展招商引资。深度挖掘优质的乡村旅游资源,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包装,形成亮点和卖点,推出一批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具有吸引力的乡村旅游招商项目。借助省旅游投融资大会、5•18廊坊国际经贸洽谈会、“9•26”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等平台,开展招商引资,搞好项目对接,积极引进国内外实力较强的企业集团投资乡村旅游,努力促成一批“体量大、业态丰富、带动力强”的项目签约落地。撬动社会资本,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采取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和运营。坚持以乡村旅游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带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村整体面貌提升、农民创业就业和致富增收。

(四)创新合作模式。围绕景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推广“景区管委会+公司+农户”、“公司+农户、合作社(协会、村支两委)+农户”、“乡村+旅行社(营销网络公司)”、“股份合作制”、“金融机构+旅游集团+农户”等多元合作经营模式,拓宽社会参与渠道,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促进旅游村镇与企业、社会团体、院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合作,通过“引智、引资、引才”,提升乡村旅游开发、营销、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各地成立乡村旅游合作组织,以合作社、股份制等多种形式整合乡村旅游资源,开发乡村旅游特色产品,不断提高乡村旅游组织化程度。积极推进农宅合作社试点工作,引导农民将闲置房屋资产整合利用,吸引多种类型的市场主体共同开发,发展休闲度假、养生养老、文化创意等特色产业,满足京津冀旅游市场需求。

(五)促进产业提升。编制市、县两级乡村旅游规划,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县要编制全域旅游规划,对发展条件较好的村街,也要编制专项旅游发展规划,形成较为完善的规划体系。以此为牵引,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生态+”等新模式新业态,着力提升乡村旅游品牌,建设一批观光农业、体验农业、民俗文化、养生养老等乡村旅游目的地。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大力推进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民宿客栈等乡村旅游主体建设。深入发挥乡村资源优势,对保存良好村落风貌和生态环境的乡村,积极培育乡村文创基地、乡村驿站、特色旅游小镇、第二居所等新业态。积极举办廊坊乡村旅游创客大赛,推进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建设,打造乡村旅游创新创业平台。充分发挥旅游院校和行业协会的优势,加强乡村旅游培训,举办各类服务技能比赛,为乡村旅游快速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六)加强宣传营销。开展乡村旅游品牌建设,着力打造田园观光、农耕研学、民俗体验等旅游产品,结合廊坊乡村旅游发展现状,合理设计开发、推广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持续打造第一城京津冀中华大庙会、第什里风筝节、香河荷花节、大城红木大集等一批享誉京津冀的品牌节庆活动。建立乡村旅游营销平台,依托中国旅游报社等媒体的宣传渠道和宣传资源,策划好各种营销活动。积极开展“后备箱工程”,用好用活互联网、手机微信和APP软件等自媒体、廊坊旅游公众号以及携程、同程等第三方平台,同时通过组团或联盟的方式与旅行社、媒体等合作,做好线上线下全方位营销推广工作,提升我市乡村旅游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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