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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规定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复查走访工作的通知

〔2015〕105号

2015年12月18日 来源: 作者: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2015年市政府系统承办工作有关规定和安排,今年市“两会”期间提出并交由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时办复后,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开展复查落实和走访代表、委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复查、走访方案

复查、走访是承办工作的两个重要程序和环节,是提高承办工作质量的关键措施。各承办单位要站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促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复查、走访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通过复查,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重承诺、轻兑现”和“只答复、不落实”的问题,确保复查、走访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承办单位复查、走访工作要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扎实做好复查走访工作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既定方案,扎实开展复查落实工作,要对今年以来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进行“回头看”,逐一梳理、分类排序,逐件检查、拾遗补缺,对问题取得进展和条件发生变化的问题,要及时向代表、委员作出再次答复,巩固扩大承办工作成果。要明确复查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跟踪问效。把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或者连续2年以上提出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作为复查重点,各承办单位要加大力度,集中优势力量,务求较好解决或妥善解决。

广泛深入走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民主协商,把代表、委员满意作为重要标准,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做到100%走访。要把反馈不满意和没有反馈意见的代表、委员,作为走访工作重点。要采取邀请代表、委员实地调研、联合协商、专题座谈、登门拜访等形式,面对面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要坚决杜绝委托走访。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单位要邀请会办单位一同参与走访,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共同做好走访工作。对时间跨度大、情况比较复杂、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可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管部门指导走访工作,确保走访质量。对走访中代表、委员提出的新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研究办理,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深化办理成果,并及时作出再次答复,延伸走访效果。要把开展走访与复查工作统筹结合,整体推进,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办理时效。走访代表、委员后及时将“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做到走访一件报送一件,不压不误不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走访任务。

三、及时梳理反馈,认真做好总结

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对复查、走访工作的服务指导和督办协调,并适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管部门对各承办单位复查、走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推动复查和走访工作顺利开展。各承办单位要强化协调调度,通过做好复查和走访工作,完善办理工作措施,检验、提升办理工作成效。复查、走访工作结束后,要对今年以来的承办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于10月15日前专题报送市政府办公室,作为本年度承办工作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本级政府系统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复查和走访工作。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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