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

廊坊市“十三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2018年11月30日 来源: 廊坊市发改委 作者: 字体: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加快推进绿色发展、高端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关键时期,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发展期。为尽快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廊坊率先走新路、奋力走前列、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根据国家、省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十二五”教育工作总结

过去五年,全市教育工作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十五年教育”为目标,全面落实《廊坊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深入推进实施了六大教育提升工程,实现了各级各类教育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一)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竣工。累计投入资金30.8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576所,竣工面积210万平方米,全部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惠及30多万名中小学生。全国校安工程资料馆在廊坊建成。

——市城区教育基础建设工程强力推进。累计投入资金6.6亿元,完成16所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启动了廊坊一中迁建工程,新增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新增中小学、幼儿学位8000个,就学压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规划总投资3.5亿元、总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的5个中小学和3个幼儿园建设项目正在实施中。

——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成果丰硕。累计投入资金5.1亿元提升教育技术装备水平,新建各类专用教室9978个,新增教学仪器216万件(套)、计算机4.6万台、图书361万册,完成了“三通两平台”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创建标准化学校702所,50%以上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实现了标准化,城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三河市、大厂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香河县、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通过省政府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全部县(市、区)通过了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省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基本普及了高中阶段教育,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3%。各县(市)重点中学全部实现了迁建或改扩建。

——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成效显著。五年来,全市累计投入基础能力建设资金近20亿元,新建教学及实训基地用房19.5万平方米,购置设备1.5 万台(套)。廊坊燕京职技学院201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成为全省唯一一所由县级政府投资建设的高职院校。2012年在原有招生专业基础上,新增三个高职专业,招生专业总数达到十五个。廊坊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被教育部、人社部和财政部授予“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三河市职教中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已通过省检,准备接受国家复检。市属高职院校由1所增至3所。廊坊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三河市职教中心、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了”3+2“学生分段培养,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廊坊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了五年一贯制学生分段培养,为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创造条件。深入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市10余所职业院校与京津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五年间培养中高职毕业生6万余人,与京津几十家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积极开展“送教下乡”和“百万农民大培训”活动,3万余名青年农民接受三年制学历教育,短期技术培训农民30万人次。

——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建设工程顺利完成。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累计投入资金4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 413所,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9.2%。《廊坊市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6年)》启动实施,规划新建幼儿园73所,改扩建100所。制定并实施了《廊坊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每个县(市)均建成一所特教学校,实现了全市特殊教育的全覆盖。

——“全面改薄”工程深入开展。全市规划使用各级资金2.37亿元,改造项目学校248所,新建、改扩建校舍及运动场18.2万平方米,购置教学及生活设备21.6万台(件、套)。土建项目58所学校已开工建设,累计购置设备21.6万台(件、套),设备采购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进师德建设,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师德建设深入开展,3万余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完成了360学时素质提高全员培训,4万余人次接受了“国培计划”及省级、市级各类培训。评选命名1366名省市名师、骨干教师和特级教师。师德教育、考核等工作常态化,师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完备救助体系,基本实现了适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3.6亿元,为47万名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1.1万名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教育寄宿生补助生活费,资助6561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2387名市直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免除20653名中职学生学费,为2368名中职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帮助117名大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全市没有发现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情况。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年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盼相比,教育事业发展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城镇人口聚集,造成基础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商品住宅开发,配建学校落实不到位;我市教育与京津地区存在较大梯度差,不能适应与京津同城融合的要求;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教育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未来五年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十三五”时期,地处京津之间的廊坊将迎来空前的发展机遇,进入历史性、突破性、跨越性的发展时期。如何把握好我市教育发展有利条件和风险挑战,如何把握好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定位,是谋划好“十三五”教育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市“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战略机遇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和推动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我市提供了难得历史机遇。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核心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调整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发展的新路子,探索出一种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的模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新增长极。按照空间布局,廊坊紧邻“一核”、地处“双城”之间、“主轴”之上,全域处于中部核心功能区,为我市全方位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聚集国内外先进要素提供了现实机遇。列入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有利于我市率先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与京津深度融合的紧密共同体。尤其是近年来,我市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的愿望非常强烈、干事创业的激情空前高涨,为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市“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困难形势前所未有。未来五年我市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教育资源欠缺、承载力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在服务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上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有:环首都县城区和重点镇教育资源承载能力与人民群众需求存在较大差距。据了解,廊坊主城区、三河、香河、固安和燕郊、夏垫等环北京县城区和镇区,入学入园难、大班额问题突出,个别学校平均班额已达到80人。燕郊镇的外来人口超过30万,其小学在校生占到三河市全市的一半以上。教育资源供给速度与人口增长速度存在较大差距。近几年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新改扩建了一批学校幼儿园,学校数量有所增加,办学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但全局的资源配置与局部人口增加不相适应,与人口机械增长、城镇化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带来的大量人口增长、转移需求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老校大班额问题还未解决的情况下,新建学校也出现了大班额问题。教育质量与人民群众期望存在较大差距。廊坊乃至河北省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层次上与京津地区差异明显,有些方面甚至呈现“断崖式”的差距。优质教育资源在三地的分布显著不均衡。京、津教育发展水平在全国位居前列,河北省则处于中下游水平,部分指数仅有北京市的1/4甚至1/5,而廊坊在全省也不是处在前列。在基础教育领域,京、津已先于全国大多数省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涌现出一大批全国闻名的优质幼儿园、小学与中学。相较而言,河北省则鲜有能够在全国叫得响的优质特色学校。在高等教育领域,京、津可谓名校云集,河北省则是以地方高等教育为主的高等教育规模大省,而非高等教育质量强省。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一些教育干部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在思想观念、素质能力、工作作风方面还有差距和不足,需进一步改进提高。

三、“十三五”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发展规划纲要,严格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国民教育全过程。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强对困难学生的教育资助,促进教育公平,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将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十五年教育,教育整体水平达到河北省先进水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基本建成人力资源强市。

2020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和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分别提高到13.6年和11.3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进入全省前列;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人继续教育中心建成率达到95%,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率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率都达到90%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

全面普及提升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依法落实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鼓励利用富余校舍、教室兴办幼儿园(班),支持乡镇举办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增加城市区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配建幼儿园。到2020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每个县(市、区)建成2所以上的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1—2所省级农村示范性幼儿园。鼓励和支持城市市区和有条件的县镇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增加市区、县城中小学数量,初中向重点镇集中。加快新建居民小区及旧城改造配套学校建设。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建设,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探索建立城乡教育一体化管理模式,推动城乡学校共建共进,实行城市、县镇教师到农村学校定期任教制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

加快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加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整体水平。逐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在高中阶段教育中的招生比例,实现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向县城、产业园区集中,推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十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建设现代化职业教育中心,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式发展。支持民办高中和职业学校建设发展。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提升高等教育水平。大力发展廊坊市区高等教育,优化市域高校布局,壮大京东新城高等教育。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提升。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扩大招生规模,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2%。

加快普及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和民族地区适龄儿童就学需求。落实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制度改革。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远程教育。推进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四、“十三五”发展重点

(一)以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为重点,建立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实施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公益普惠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公办民办并举,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新增资源重点向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拓宽经费投入渠道,创新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着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老城区改造和人口流动的实际,重点解决好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发展乡镇和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提倡举办小学和学前三年合署办学的小幼一体化学校。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制度,配套幼儿园要与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对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居住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性质和用途。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严格幼儿教师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担任幼儿教师必须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各县(市、区)根据国家基本标准、社会对幼儿保教的不同需求和本市有关具体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

(二)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科学规划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战略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分年度目标任务,市域内县域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办学条件、教师队伍、教育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改善。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建设标准化学校为目标,加大城市市区和县城学校布局调整力度,新建学校按标准化学校要求建设,老学校采用就近合并办学、一所学校几个学区办法组建标准化学校。建立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协作机制,通过兼并校、建分校、新建校等模式,彻底转化改造薄弱学校,全面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消除择校现象。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配齐科学、信息技术、音、体、美、综合实践等学科教师,深化素质教育改革,积极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多种课外活动。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学生负担。建立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在继续执行免杂费补助标准的基础上,统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

(三)以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元建设为重点,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办学。

鼓励高中学校发挥各自优势,创建特色学校,形成一批在全市及省内较有影响的外语、艺术、体育特色高中。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探索普职渗透、提高学生职业素养的综合高中发展模式及普通高中与高校合作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根据高中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每一个学生的特长因材施教,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实现个性发展、特长发展。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指导。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调整和优化高中阶段学校布局,努力提高办学标准,适当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逐步增加在示范性高中就读的学生比例。

(四)以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为重点,创建符合我市发展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坚持以技能型人才培养为主体,以就业为导向,注重优势专业发展规模,专业设置主动对接我市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以及现代服务业。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建立政府推进职业教育发展责任制。市、县(市、区)政府切实履行职责,形成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企业与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加强督导评估,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与我市现代产业体系相匹配,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多样、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有机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立交互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推进东方大学城提升环境、完善功能、转型升级,把东方大学城打造成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等职业教育基地。结合资源整合和区域经济发展,加快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建设资源共享、特色鲜明、装备水平高、办学规模大、教学质量好的职业教育园区。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为目标,建立和完善适合不同教育对象和教育层次、灵活多样的培养体系。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培训学生的教育教学模式。构建学校、行业、企业和其它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评价模式,人才培养层次鲜明,专业结构基本优化,中高等职业教育全面衔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突出实战和应用的办学模式基本建立,形成“对接京津、服务产业、纵向流动、双向沟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服务于京津产业转移对高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到2020年,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3.2万人,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累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15万人,城乡新增劳动力普遍得到培训,年平均规模超过30万人次。加大对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对农民接受职业教育坚持公益性原则。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五)以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需求为重点,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基本普及十五年免费教育。

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各县(市)设立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彩票公益金,用于本县域特殊教育提升办学条件。加大财政预算内经费投入,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三年内提高到每年6000元。在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类别,满足社会需求。在残疾儿童少年相对集中的中小学设立特教班,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设特教班。为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社区教育或远程教育服务。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以职业教育为主,强化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在市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全市特殊教育指导培训中心,加强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逐步实现全员持证上岗。

(六)以分类管理和差别化扶持为重点,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民办教育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廊坊市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廊坊市鼓励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实施办法》,依法规范整治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组织民办教育机构的法人、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等进行培训,提高其依法办学意识和教学、管理水平。健全和完善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年检、评估制度,定期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评估,认真执行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备案制度。严格履行设立、变更、退出审批及监管程序。民办教育机构设立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和要求认真进行审核。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用登记、信息公开制度,执行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且整改后不能达标的学校严格遵守退出机制要求,停止招生,限期退出。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落实民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允许营利性民办职业教育机构实行企业化、股份制运行,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给予相应的政策鼓励和税收优惠。

(七)以优化市域高职院校布局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市域高校办学规模和服务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人才。

加快发展廊坊市区高等职业教育,提高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促进京东新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壮大。发挥廊坊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环京津区域优势,提供优惠条件,吸引京津高等院校来廊坊举办分校。密切产学研合作,服务区域产业升级改造,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大力培养高级技术技能人才。鼓励市域高职院校更多录取廊坊市考生。重点推进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廊坊卫生职业学院和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扩大招生规模,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提高办学层次,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建设省内一流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逐步增加市属高职院校的财政投入,加强学校基础建设。鼓励市域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科技服务等方面加强与廊坊经济社会的合作,为廊坊输送更多急需的各类高等专业人才。鼓励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科学研究,设立实验基地,开展科技成果实验推广工作。促进市域高职院校与北京、天津高校全方位开展合作。

(八)以社区教育创新为重点,推进全民学习型社会建设进程。

构建覆盖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系统。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活动。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重视老年教育。倡导全民阅读。加快全民科普教育。推进全民健康教育。开展全民文化娱乐教育。建设覆盖城乡的社区继续教育基地。将成人继续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以廊坊社区教育学院为中心,县乡村级建设社区教育基地,提供社区教育资源,形成我市完善的市、县、乡、村四级成人教育体系。

(九)以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为重点,提高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

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绿色、安全的校园网络环境普及率达到100%,校园公共场所无线网覆盖普及率达到50%以上;学校多媒体教室建设普及率达到100%,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教师达到100%;建立个人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加强廊坊教育云服务平台后期建设和应用,为师生和家长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加强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学生学习和家校互动等方面的应用水平,实现“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终身教育。大力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大力开展教育信息化师资培训,提高学校信息化领导力,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增强学生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建立健全规范化的管理机制、技术服务支撑机制、制度化的评估机制、多元化投入支持机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等。基本形成具有先进水平的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发展新路子。

(十)以学习引进先进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为重点,广泛开展教育交流与合作。

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教育经验,吸引更多国内外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廊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加快国内教育交流与合作。基础教育应当以先进带后进,以共赢促成长。推进与京津基础教育学校在办学模式、师资培养、教育教学与评价方式等教育内核性资源供给的分享合作。促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协调发展,探索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跨地区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构建京津冀普通高校的跨校选修和学分认可转换制度,构建京津冀高职、中职学校的学分认可转换制度。职业教育需结合产业布局整合盘活,有效发展跨地区同行业、同专业集团化办学,形成职业教育领域教师交流培训机制,实现京津冀不同地区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利用廊坊区位优势,抓好首都高校疏解承接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吸引首都院校迁址廊坊或办分校。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与京津院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高等学校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提高高等学校和外国语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增加外国语学校语种。积极发展中外合作办学,争取更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十一)以提高德育创新实效为重点,全面推进立德树人的各项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倡导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劳动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培树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切实提高实效性和感染力。加快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德育课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注重发挥各门课程教学的德育功能。组织开展廊坊精神和廊坊文化的宣传,弘扬“大气、锐气、和气”的廊坊精神,宣传廊坊“龙凤文化”,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建设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强化学生德育实践,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健康有益的社会公益活动。

切实推进师德建设常态化,把师德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大力宣传师德典型,倡导教师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笃学、自尊自励、终身学习。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开展经常性的师德专项治理活动,创新完善师德考核评价体系,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聘任(聘用)、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将师德建设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规范办学行为,不得以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管理全过程,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各级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每个环节,研究制定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具体规定,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减少课外作业量和考试次数,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健身娱乐的时间。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

(十二)以培养名师和农村教师为重点,全面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加强教师培训,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制度,优化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培训、项目学习、院校面授、远程教育、校本研修、组织名师讲学和送培研修等多种有效途径,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骨干教师培训、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等项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完善教师培训机构建设,重视培训者培训,提高教师培训团队自身建设水平。

培养骨干中坚力量,引领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加强对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名师的培养,注重作用发挥。做好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推荐、评选工作,激励广大教师勤奋笃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五年评选市级骨干教师600名,市级学科名师200名。切实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下,建立三地同学科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构建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教师学习交流平台。强力推进《廊坊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落到实处,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环境,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教育教学水平。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逐步提高乡村教师工作补贴和生活补贴发放标准。落实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与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在乡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宿舍。研究制定教师住房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方式改善教师住房条件。

(十三)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全面提高少数民族聚集区十五年教育普及率和优质率。

巩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制定出台《廊坊市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在学校建设、师资配备、仪器装备、信息化建设、学生资助等方面向民族学校倾斜。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和优质学校建设,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社区继续教育,使全市少数民族教育进入全国先进水平。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关注并解决散居少数民族学生的就学、语言、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十四)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为重点,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办学。

坚持依法行政,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犯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坚持依法办学,推进依法治校,从严治校。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自觉知法守法,遵守公共生活秩序,做遵纪守法的楷模。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安全保障水平。

(十五)以督导评价体系建设为重点,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推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

建立健全督学责任区制度、教育督导结果公告制度、表彰奖励制度、问题处理与反馈制度、限期整改和问责制度。完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开展标准化学校、优质学校建设督导评估。定期对全市中小学办学水平进行综合督导评估。重点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督导评估。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定期督导与随访督导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工作体系。完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教育工作综合评估制度。建立一支数量足够、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专业化高素质的督导队伍。加强对教育督导人员的培训,完善培训体系,提高督导人员业务水平。加强教育督导研究。

(十六)以依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受教育权为救助工作重点,落实和完善学生资助政策。

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政策,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和研究生资助政策体系,涵盖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切实做到“资助全覆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突出精准资助,坚决查处申请资助过程中的作假、冒领行为。落实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强化资助资金监管。推动学生资助信息化建设。做好资助政策宣传。

(十七)以解决市主城区和县(市)城区、重点镇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为重点,提高教育资源保障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合理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主城区强力推进教育扩容提质,以扭转现有学校设施、师资短缺为目标,通过对主城区教育资源增加数量、提高质量、改变面貌,实现教育保障跨越式发展、教育发展革命性变化、取得成效井喷式凸显。启动实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通过新建、改扩建、迁建一批学校,维修改造一批学校,提升打造一批智慧校园,调整补充一批教师,对主城区教育资源进行大幅度补充、提升。

各县(市)城区和重点镇,依托本县(市)发展总体规划,统筹确定本地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消除大班额问题的工作方案,加大投入,加速推进。

2020年,全市基本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到那时,教育资源供给水平要明显提高,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要明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满意度要明显提高。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一项基本要求,加强统筹规划,健全领导体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党委、政府教育工作专题会议制度和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将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政绩考核范围,把教育工作实绩作为党政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充分听取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政府各部门齐心协力推动教育发展,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教育事业。

(二)保障教育投入逐年增长。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种渠道并存的教育经费投入体制,保障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逐年增加,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三个增长”目标。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三)加强教师和教育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新教师补充机制、教师激励机制和不合格教师淘汰机制。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提升教师岗位学历和能力。按照教什么、学什么,专业对口原则进行岗位学历达标培训,提高教师岗位学科专业化水平。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任期制和职级制。推进教研员队伍、进修学校教师队伍和电教装备队伍建设,落实待遇,提供经费保障,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

(四)完善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加强和完善教学质量检测和教学评估。及时了解各地教学质量状况,接受国家专业机构业务指导。鼓励各地开展教学质量评价研究。各地、各学校普遍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建立以职业学校培养能力和学生就业水平为重点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学生职业素质和就业质量的提高。

(五)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实行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探索建立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逐步取消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六)落实贯彻实施教育规划责任。贯彻实施本规划,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实行分工负责。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规划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体制改革、重大措施和行动计划等,总结本地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本地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实施。

     点击下载:廊坊市“十三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