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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生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疾病可以网上报

2021年07月06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记者 张欢 通讯员 赵蒙蒙 字体:  

7月1日起,我市改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疾病申报认定工作模式,参保人可在“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上进行申报,在手机上查看申报认定进度和结果。

据了解,参保人可通过点击“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下方的“河北智慧医保”进入小程序。或微信直接搜索“河北智慧医保”,进入河北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申报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后,按提示选择“业务办理”中的“门慢门特申报”,之后点击“慢性病申报”(原定期申报病种)或“特殊病申报”(原随时申报病种)。

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进行在线申报的,可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中找到“便民服务”窗口,之后点击进入“个人网厅”,用“医保电子凭证”或“个人账号登录”,进入页面再点击“我要办”中的“门诊慢特病申报”。

网上申报的初审环节由初审医师严格核对参保人身份信息,并按照认定标准进行初审,确需到现场进行认定的,由初审医师通过认定系统告知申报人,对系统显示不能到现场认定的特殊人员,则对其上传资料及时客观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符合认定标准的,在认定系统中确认后,线上提交给复审医师;不符合的,在认定系统中填写不予认定理由;申报资料不支持认定,需进一步补充检查的,在认定系统中填写补充检查的相关信息,申报人补充后,重新上传申报(受理时间顺延)。初审医师在受理申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认定工作。

复审环节由复审医师结合初审意见进行线上审核,符合认定标准的在认定系统进行认定确认;不符合的,填写不予认定理由;复审后及时提交。复审医师在初审医师提交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认定工作。

申报人(或代办人)在审核受理后,通过认定系统可实时查询认定进度和结果。认定之日起,即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我市首批门诊特殊疾病网上评定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廊坊市人民医院、廊坊市中医医院、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廊坊市第三人民医院、廊坊市博康精神病医院、廊坊市广阳区医院、廊坊市安次区医院等12家市(区)级医院和39家县(市、区)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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